一、项目主要内容: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拟建设的避暑休闲快餐娱乐区,主要是为了实施“留住游客、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”这一战略,同时,为更好服务于游客,提升景区功能层次。
二、项目建设规模:该项目可合并、可分解,规模可大可小,但设计水准要高,为木屋系列或毡房系列。建设期2—3个月,当年投资当年见效。
三、预计总投资:小投资30—300万元;大投资:100—1500万元
四、需对方投入方式:
A、资金( √ ) B、技术( ) C、设备( √ )
五、项目合作方式:
A、合资() B、合作() C、独资(√)D、其它( )
六、投资回收期:5年、8年
七、投资利润率:30%—35%
八、项目前期准备工作:已完成三通一平,可进入性好,每年接待30多万游客。开工前需报设计图审批、划场地、签约等工作。
九、我方企业现有情况:实行市场化运作,管理科学,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,游乐项目多,可进入性好。2004年国内外游客30万人次,实现旅游收入8100万元,先已申报国家AAAA级景区,预计11月通过验收。
十、预计经济效益:小投资收益:50—100万元/年;大投资收益:300—500万元/年
A:增加财政收入 10—50万元;B:增加农牧民收入20元;C:增加直接就业岗位30—90个,间接就业岗位150—450个。